菠萝也心动了

崇敬始皇。

叶崇义——一个疯子,惹不起的疯子

叶崇义是一个疯子,惹不起的疯子。
开门见山,我不喜欢叶崇义这个人,因为他疯。但却是好多人因此而喜欢他。故而对于他的遭遇,心疼的也不是一两个。但我觉得就是他作。陆雪征劝了又劝也没留住。但虽然这样,也挺可怜。毕竟是公子哥,这些事情都不是他能想得到的。而且如果他真的闲住了,倒也不是他的性格了。毕竟作为一个公子哥,他是任性惯了的。哪怕陆雪征之前的一刀两断也没拉回来了,不是他的雪哥分量不够,只是因为他疯。
兜兜转转话又点到了疯上。叶崇义是真的疯啊。喜欢我是真的做不到,顶多也就只能是可怜。对于喜欢叶崇义的,我觉得与其说是喜欢叶崇义,还不如说是喜欢叶崇义的痴。剥去这一点,叶崇义浑身上下还值钱的也就只有一副皮囊了,后来还被毁了。所以实际看上的是他对陆雪征的一心一意。说不动容是假的,但如果真有个疯子这么为我,反正我是不会有多高兴。陆雪征也明白。虽然舍不得脸,但也一刀两断了。对待疯子,还是明智的。但疯子就是疯子,爱到痴迷,倒是救了陆雪征一命,于情于理养一辈子也在情理之中,更何况重义如陆雪征。于是也和陆雪征“和谐美满”的度过了后一小半生——叶崇义的一小半生。
有人说叶崇义不亏,临死前得了陆雪征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也觉得不亏,应该说叶崇义也挺满足了,但是幸福么?并不见得吧。
叶崇义这个人在意自己的美貌,但是他的漂亮被毁了。有着自己绝不允许被践踏的少爷劲儿,结果被轮了,自尊也不见了。在意他的雪哥,今后却只能以丑陋的面目和瘾君子的身份来面对他的雪哥。所以后来他也一心求死。不过他还是赖着陆雪征满满足足地过了那么段时光。那是他应得的。最后只留下了一个戒指和一句无人倾听的“喏,还给你,我走啦!” 。那是他最后的高傲。
我可怜他,但我还是不喜欢他,或者说是不敢喜欢。如果他不是个疯子,我不介意喜欢他,他不疯的时候是个难得的人,对外精明,对陆雪征乖的是个孩子。但是疯子啊,哎……
叶崇义痴了很久,苦了很久。尽管最后也满足了,但必然是先苦后甜。不是不好,人生总是被喜交加的。但这个代价,真的能付得起么?叶崇义在满足的前期甚至连笑都要挡着脸。他觉得自己连笑的资格都没有了,自己是个丑八怪。可想而知他在清醒地明白陆雪征就在他身旁也看到了他满脸的伤痕的时候他的绝望。
有时候真的觉得叶崇义这个人最大的问题就是痴。人没了谁都可以活。真的。在这一点上我就是陆雪征。我也同陆雪征般感慨。何必啊孩子。
但正所谓不疯魔,不成活。正因如此,他才是叶崇义,那个独一无二的叶崇义。


才成为雪哥心中一道执念,他死了,雪哥也一同死了。当他以为自己为崇义报了仇,雪哥才重新活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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